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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开展通借通还服务的通知

 预审:朱东妹   

为进一步方便读者借还各校区图书馆图书,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共享、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,本着以人为本、创新服务理念,图书馆自即日起在花津校区、赭山校区和皖江学院三校区开展图书通借通还服务,读者可以通过本校区图书馆直接借还其他两校区图书馆图书。相关要求与操作流程如下:

一、服务对象

持有校园卡(已开通借阅权限)的我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、教职工(含外教、访问学者等)及持有我馆临时借阅证的社会读者。

二、服务地点

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。

三、服务规则

1.借阅异地馆图书须是本地馆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,且异地馆馆藏状态为“入藏”、流通类型为“普通阅览”或“外借”。

2.申请借阅异地馆图书的读者已借阅册数未达到其最高借阅数,且无图书超期现象。

3.通借册数:每位读者可申请借阅非本校区图书馆图书2册。

4.申请借阅的有效期限:自读者提交非本校区图书馆图书借阅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,须到申请单中取书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,否则该书将被送回原馆藏地入藏。

5.通借通还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001130、下午2:305:30、晚上6:009:00(假期暂不办理);申请借阅非本校区图书馆图书者当天不能办理该书的借阅手续。

6.通借通还图书配送与运输时间为每周一、三、五。

四、借阅流程


五、图书归还

读者归还非本校区图书馆的图书须到总服务台或24小时还书机办理;读者在花津校区、赭山校区归还皖江学院图书馆图书只能到总服务台办理,不能到24小时还书机自主办理(皖江学院图书馆未实行自助借还)。

 

特别说明:

图书通借通还服务仅限于跨校区图书委托借还,读者借还本校区图书馆图书严格执行原有的规定与流程,不享受通借通还委托服务。



 附:《安徽师范大学非本校区图书馆图书借阅申请单》样单.docx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书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10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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