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>> 网站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 >> 列表

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制度

添加时间:2018-11-01    预审:朱东妹    点击量:
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保证党总支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,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中共中央2010年8月13修订)和基础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精神,结合我馆实际,特制定本议事制度。

一、议事原则

党总支在议事、决策过程中,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认真执行校党委的决议;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;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;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开拓创新;讲政治、讲学习、讲正气、讲党性、讲纪律、讲团结、讲大局。

二、议事内容

1.研究保证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我馆的贯彻、执行。

2.研究讨论和决定我馆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事项。

3.研究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、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。

4.研究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开展师德师风、校风建设和“三育人”教育活动。

5.研究我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,向校党委提出本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建议。协助党委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和考察考核工作。

6.研究做好纪律检查工作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
7.研究我馆出国(境)进修、职称评定等相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
8.研究指导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,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关心支持退教协、关工委工作。

9.研究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0.研究需要党总支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
三、会议召开

1.党总支会议一般每一个月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
2.党总支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,总支委员出席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。

3.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,表决时,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。

4.必要时,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,扩大范围由党总支研究决定。

四、议题提交

党总支召开会议前,由总支秘书将需会议讨论的议题,提出初步安排意见,经书记同意后,列入党总支会议议程,并提前将议题通知到每个总支委员。

五、讨论表决

1.总支会议在讨论问题时,汇报人要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实事求是。发言的同志要紧扣主题,畅所欲言,充分发表意见。

2.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,应逐项表决。

3.列席总支会议的人员,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,但没有表决权。

六、决议的检查与执行

1.总支会议决定的事情,都要记录备查(会议记录查阅,需经书记同意),由总支秘书负责通知有关部门贯彻落实,必要时向总支委员会汇报落实情况。

2.总支书记负责对总支会决议的执行督查,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。对执行不力或违背决议的,要严肃追查责任。

3.对于缺席会议的总支委员,由总支秘书负责转达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。会议如有议题材料,同时补送。

七、议事纪律

1.总支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,允许发表不同意见,要实事求是,勇于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。

2.决议通过后,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,也允许向上级党委反映,但对形成的决议,要无条件执行,不得各行其是。

3.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对涉密问题和会议上的发言,特别是讨论中的分歧意见,不得私下随意传播。会议记录、有关材料、文件要妥善保管,防止泄密问题发生。

 

图书馆党总支

○一七年八月三十日